東吳大學理學院心理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 09/14/2017
東吳大學理學院心理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壹、徵聘職務: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專案教師(2名)。
貳、起聘日期:106學年度第2學期(107年2月1日)或107學年度第1學期(107年8月1日)。
參、應徵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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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國內外大學心理學相關科系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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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精領域:(其中1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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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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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計量,兼具應用領域專長者尤佳。
肆、應徵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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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應屆博士畢業生可先提供通過學位論文口試之相關佐證資料)[M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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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履歷表(內容須含中文學經歷、自傳、博士論文名稱及摘要、歷年著作目錄、專長領域、聯絡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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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開授課程之內容大綱(以可教授全英語課程者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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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與教學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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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單(於國內教育學術研究機構任職滿三年者免附。國外學校請檢附成績單中譯本,若無成績單,請附修課證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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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函二封(於國內教育學術研究機構任職滿三年者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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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證書影本(無教師證書者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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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師證書影本(無證書者免附)。
伍、收件截止:應徵資料請於106年11月6日[M2] (週一)中午12點前送達或寄達本系,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心理學系專任教師」(11106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 東吳大學心理學系收)。
陸、洽詢方式:電話號碼:02-28819471轉6892林秘書
傳真號碼:02-28810379
E-mail: psy@scu.edu.tw
備註:初審合格者將邀請蒞臨本系論文發表。錄取與否均恕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