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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理學院心理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 09/14/2017

東吳大學理學院心理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壹、徵聘職務: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專案教師(2名)。

貳、起聘日期:106學年度第2學期(107年2月1日)或107學年度第1學期(107年8月1日)。

參、應徵條件

  1. 具國內外大學心理學相關科系博士學位。

  2. 專精領域:(其中1或2)

  3. 臨床心理學。

  4. 心理計量,兼具應用領域專長者尤佳。

    肆、應徵資料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應屆博士畢業生可先提供通過學位論文口試之相關佐證資料)[M1]

  6. 個人履歷表(內容須含中文學經歷、自傳、博士論文名稱及摘要、歷年著作目錄、專長領域、聯絡方式等)。

  7. 可開授課程之內容大綱(以可教授全英語課程者優先考量)。

  8. 研究與教學之理念。

  9. 成績單(於國內教育學術研究機構任職滿三年者免附。國外學校請檢附成績單中譯本,若無成績單,請附修課證明資料)。

  10. 推薦函二封(於國內教育學術研究機構任職滿三年者免附)。

  11. 教師證書影本(無教師證書者免附)。

  12. 心理師證書影本(無證書者免附)。

    伍、收件截止:應徵資料請於106年11月6日[M2] (週一)中午12點前送達或寄達本系,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心理學系專任教師」(11106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 東吳大學心理學系收)。

    陸、洽詢方式:電話號碼:02-28819471轉6892林秘書

    傳真號碼:02-28810379

    E-mail: psy@scu.edu.tw

    備註:初審合格者將邀請蒞臨本系論文發表。錄取與否均恕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