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計畫人員辭職應於1個月前提出本辭職報告單,辭職案奉核後,請於離職前7日內依規定另填妥離職會簽單並辦妥離職手續。
111.01.18調整簽核流程,新增會辦學生學習資源組,高教深耕計畫須會辦
113.01.23調整簽核流程,新增會辦研究事務組,國科會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須會辦。
專任計畫人員辭職應於1個月前提出本辭職報告單,辭職案奉核後,請於離職前7日內依規定另填妥離職會簽單並辦妥離職手續。
111.01.18調整簽核流程,新增會辦學生學習資源組,高教深耕計畫須會辦
113.01.23調整簽核流程,新增會辦研究事務組,國科會計畫及產學合作計畫須會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