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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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申請補發的為「學位證明書」,依教育部規定,上面會註明「學位證書遺失補發」相關字樣,其效力與學位證書相同。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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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至註冊課務組寫填 「戶籍地址、永久地址(電話)變更申請表」需附上身份證確認或家長簽名,即可更改。
  • 刊登日期: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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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中文學位證書只有一份。請自行影印所需份數,攜帶證書正本及影本至註冊課務組核驗後加蓋「核與正本無誤」即可視同正本使用,毋需繳費,即時取件。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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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註冊課務組填英文證明書申請單。(英文名字必需要和護照相同)
2.至出納組繳交工本費一份100元。
3.申請單繳回註冊課務組,1個工作天後取件 (每人只限申請一次)
  • 刊登日期: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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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可請親友代替,但須繳交所有應繳的資料,在規定的時間之內來辦理註冊手續。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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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新生必須於規定時間辦理註冊。但因特殊事故得於三日內檢具相關證明請學校核准候補行註冊,逾期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 刊登日期: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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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舊生於開學日起三天內為補註冊時間,學生至註冊課務組填寫補註冊組程序單並持繳費單至鄰近郵局、校園內全家超商或ATM繳費  →持收據至會計室審核 →程序單繳回註冊課務組,即完成補註冊手續。

2.因特殊原因需於三日後辦理註冊同學,需另補未註冊報告書,經由註冊課務組組長同意後,再持繳費單至鄰近郵局、校園內全家超商或ATM繳費→持收據至會計室審核 →程序單繳回註冊課務組,即完成補註冊手續。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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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可於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網頁下載或直接至會計室辦理補發。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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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超過銀行代收學費期限時,請同學持繳費單於規定的補繳時間內至鄰近郵局、校園內7-11超商或ATM繳費,再以補註冊程序辦理。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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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依學則規定,學生依照規定辦理註冊及選課手續,手續完成始取得當學期學籍,若逾期未完成註冊手續者,應令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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