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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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退修資格?
 A:各學制學生學士學位學生得於校定公告期間內,依規定申請退修當學期所修科目,逾期不予受理。

Q2:每學期最多可退幾個科目?
 A:退修科目每學期以二科為限,退修後當學期修習學分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定。

Q3:四年級只選9學分, 這樣的狀況可以參加退修嗎?
 A:學生申請退修後,當學期修習學分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定。一至三年級(法律系是至四年級)退修後學分數應十學分,四年級最低為九學分;延長修業年限學生退修後至少應修習一個科目。

Q4:退修的科目,會退其費用嗎?
 A:依規定應繳學分費(學分學雜費、電腦實習費、語言實習費)之科目退修後己繳者不予退費,未繳者仍應補繳。

Q5:退修科目的學分會算入該學期內?
A:退修科目之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Q6:退修科目名稱與學分數會登錄於成績單中?
A:退修科目名稱與學分數仍登錄於學期及歷年成績單中,並於成績欄位註記「退」符號,表示該科目己退修。

Q7:申請退修科目後仍列入排名,是否可領「優秀學生獎學金」?
A:學生申請退修科目後仍列入排名,當學期優秀學生獎學生之受領依「東吳大學修讀學士學位優秀學生獎金發給辦法」辦理。

Q8:退修需親自辦理?
A:退修應親自申請且依申請表單程序辦理。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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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註冊課務組網頁、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可查詢暑修之相關規定、報名時間及選課注意事項。
  • 刊登日期: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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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須經開課暨所屬學系主任審核通過 ,並繳費完成後方可 修讀。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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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學年度第二學期為休退學狀態者,不得報名暑修。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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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暑期選課校內外合計最多不得超過9學分。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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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修期間日、夜開設課程得互選,學系若另有規定者則依學系規定辦理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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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學期成績未到之科目,不得報名暑期班,應於正常學期再行補修。若堅持先行報名,事後教務處將強制退選,學生亦不得據成績及格為由,要求退費。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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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報名截止後,不得依任何理由要求辦理補報名。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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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依學則規定:學士班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屆滿前一學期或一學年,已修足該學系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而不合提前畢業之規定者,仍應註冊入學。
  • 刊登日期: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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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其學分數由學系決定是否列入畢業學分內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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