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系大學部課程依本系研究教學之發展方向進行規劃,以達成課程整全性與平衡性為目標,對於必修課程與選修課程進行合理之配置:
 
1. 修業年限:四年。
 
2. 畢業學分:128學分。 

預計113學年度:選修學分中可承認修讀系外課程37學分。

111-112學年度:校共同必修27學分,系必修27學分, 以及系選修74學分,系選修學分中可承認修讀系外課程32學分。
 
108-110學年度:校共同必修27學分,系必修27學分, 以及系選修74學分,系選修學分中可承認修讀系外課程25學分。
 
107學年度之前:校共同必修28學分,系必修36學分,以及系選修64學分,系選修學分中可承認系外課程16學分。
 
3.專業必修科目:
 
108-112學年度:哲學概論、邏輯、邏輯問題討論、中國哲學概論、中國哲學史、西洋哲學史、倫理學、知識論、形上學,共計27學分。
 
107學年度之前:哲學概論、邏輯、邏輯問題討論、中國哲學史(Ⅰ)、中國哲學史(Ⅱ)、西洋哲學史(Ⅰ)、西洋哲學史(Ⅱ)、倫理學、知識論、形上學,共計36學分。
 
4. 專業選修課程:依照本系三大研究教學主軸,開課循序漸進

知識、推理與實在:知識論專題、形上學專題、邏輯與哲學專題、進階邏輯、「推理」第二專長課群等。

文化、美學與實踐:符號與敘事、符號學與文化行銷、當代現象學、分析美學、「美學智能」第二專長課群。

天理、人權與德性:先秦道家哲學、關連性宇宙論、女性主義哲學、政治哲學、日本倫理學等。

 
二、本系碩士班之課程規劃以強化研究生基礎哲學研究能力為主要目標,注重研究方法之訓練,以養成研究生主動學習與獨立研究的能力。
 
1. 修業年限:一~四年
109學年度起入學者,於修業年限內修滿畢業學分28學分   (含論文0學分,必修6學分,系選修22學分)。

108學年度(含)前入學者,於修業年限內修滿畢業學分32學分 (含論文0學分,必修6學分,系選修26學分)。

2. 專業必修科目:哲學基本課題研究(Ⅰ)、(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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