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特殊教育獎補助學金】

教育部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辦法

東吳大學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

一、申請資格:申請成績之學年度持有各級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並符合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及東吳大學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之規定

二、辦理時間:約每年11月~12月,依資源教室公告為準。

三、需備齊之文件:依資源教室公告為準。

【李徐葉梅紀念獎學金】

李徐葉梅紀念獎學金設置辦法

一、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並領有教育部特殊教育鑑定證明之學生。

 (二)本校修讀學士學位二、三、四年級、(含法律系五年級)在學學生,且前學年就讀本校者。

 (三)前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較第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進步五分(含)以上,且學期總平均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者。

 (四)休退學生及延修生,不得申請。

 二、名額及金額:每年名額10名為上限,每名5仟元。

 三、受獎同學須出席當學年之感恩分享會方可領取本獎學金。

 四、申請時間:每學年辦理一次,於每年10月上旬由健康暨諮商中心公告開放申請。

 五、申請程序: 檢附申請書、教育部特殊教育鑑定證明、前一學年成績單(須有上、下學期成績)提出申請。

 【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

德育中心不定期公告相關資訊,查詢網頁:https://web-ch.scu.edu.tw/life

德育中心辦理扶助攻頂計畫 — 「才賦學習助學金」

鼓勵本校健康暨諮商中心資源教室學生參與「公家機關」或「校外政府立案機構」辦理就業培力相關活動(如轉銜或生涯輔導相關展覽、工作坊、研習、課程、營隊活動等)促進本校資源教室學生探索職涯,並培育就業力。

一、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並領有教育部特殊教育鑑定證明之學生。

(二)本校修讀學士、碩士學位之在學學生與研修生。休退學生不得申請。

(三)每位同學一學期申請三場為限,且參與相同課程不同場次者,視為一場。

二、補助助學金金額:每場貳千元整。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計畫結束。

四、申請程序:

(一)至資源教室與輔導員確認參與之活動場次,並領取「才賦學習助學金」申請表。

(二)參與完畢活動後,繳交至資源教室。

(三)經審查與輔導員進行輔導討論後,將協助向德育中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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