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讀資格
本校及各大學校院各種學制之在學學生,包含學、碩、博士生以及進修學士班學生。
本校學生需符合東吳大學修業年限之規定。
他校學生修讀學程需經註冊學校之許可。

申請程序
符合修讀資格之學生,應檢附「修讀學程申請單」、「歷年成績單」、「累計排名百分比證明」,依本校行事曆規定跨領域學程申請時間內(http://www.scu.edu.tw/reg/schedule.htm)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教務處彙總申請資料後,將送交本學程辦理甄選相關事宜。

甄選程序
1.本學程將依申請資料進行評比,決定錄取名單。
2.本學程將錄取名單送交教務處,由教務處統一公告。

授與證明
凡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且成績及格者,由本校核發鑑識科學學程證明書。

 

|回到頁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