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修畢本學程規定之學分數,至少20學分,本校核發鑑識科學學程證明書。
(一)必修課程(12學分):鑑識科學導論、鑑識物理學、鑑識化學、鑑識生物學。
(二)選修課程(至少8學分):生物統計(一)(二)、有機分析化學、微量分析、遺傳學、分子生物學、犯罪心理學、刑事鑑定法律、物證鑑定方法、刑案現場鑑識實務。
※鑑識科學學程課程表,請點選以下東吳大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連結查詢:
http://web.sys.scu.edu.tw/class40.asp?option=1
部別:學士班
學系或科目類別:鑑識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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