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或軍警學校獲有學士學位者。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獲有學士學位者。

  具有同等學力規定之資格,符合「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請參閱簡章附錄)。

◎具前列任一款應考資格後,具學士學位者須累計工作經驗七年以上;具碩士學位者須五年以上;具博士學位者須四年以上(請詳下列說明),且三者皆須具二年(含)以上管理年資。

  說明:本班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必須始自具備報考資格後算起。若以工作經驗七年為例,係指:大學畢業後七年;二專或五專畢業後十年;三專畢業後九年,使得以報考。依此類推。

正確內容概以東吳大學招生簡章公告為主

 

|回到頁首 |